| 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11日槓上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陳聰明(本圖),認為他不適任。【本報系資料照片】 |
| 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(本圖)11日槓上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陳聰明,認為他不適任。【本報系資料照片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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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報台北訊】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為了特偵組專辦高官的權力,11日槓上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陳聰明,並與檢改會公開反對陳聰明出任檢察總長,認為他不適任。
法院組織法於去年初修正第六十三條之一,規定檢察總長任命須經立法院同意,另最高檢察署設特偵組,負責偵辦正副總統、五院院長、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涉及的貪瀆案,全國性舞弊或妨害選舉案件,及檢察總長指定的特殊重大貪瀆、經濟犯罪案件。
立法院11日審查檢察總長人事案,立委高思博問陳聰明,正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等高官涉及的貪瀆案,是否為特偵組專屬管轄權。陳聰明答說,確實應由特偵組偵辦,他有把握特偵組可做到現在查黑中心的公信力。
陳聰明的答詢引起陳瑞仁及檢改會嚴重不滿,隨即在檢改會網站公開反對陳聰明的總長人事案。
陳瑞仁表示,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檢察署特偵組「只能」偵辦正副總統等涉貪瀆重大案件,而非「壟斷」辦這些案件;如果認定是特偵組的專屬管轄權,「這太危險了」。
他甚至挑明地說,「以後只要最高檢的特偵組不辦,難道其他檢察官也不能辦?」「這樣不是更好被收編!」如果陳聰明堅持這樣的見解,檢改會和他本人都反對這項人事案。
檢改會召集人陳誌銘也在該會網站表示抗議意見。他指出,法院組織法規定的特偵組職務事項,是為限縮特偵組職權,總長候選人卻附和法務部意見,解釋為特定案件的「獨占權」,顯示總長候選人不尊重檢察官獨立辦案空間。
陳誌銘擔憂,特偵組的設置本為偵辦高官特權,如果依陳聰明見解,法定制度反而可能成為特權的保護傘,他希望總長候選人能澄清外界的疑慮。
陳聰明11日晚受訪表示,他並不堅持特偵組的專屬管轄權,在立法院答詢時,是順著立委的資訊回答;而且將來重大案件可能也不是特偵組承受的了,有些還是要給一、二審的檢察官來辦。
立法院下周一上午將召開檢察總長人事案的公聽會,包括檢改會、檢察官協會、民間司改會都將出席,表達對陳聰明的意見;當天下午還有最後一次的審查會。
2007-01-12